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滨海新天地四期项目位于长流起步区滨海大道南侧,设计方案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经图审机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方案复核表》(琼D太阳能核字【2019】003号)审查,可补偿建筑面积179.61平方米,实际补偿建筑面积为179.61平方米。根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u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管理科,邮政编码:57031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71 ,联系人:龙腾卓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