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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科阳光美镇安装太阳能违法,业主将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

信息来源:nooeoo.com   时间: 2021-08-07  浏览次数:27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沉睡者”这句谚语,形象又直接地阐明了权利维护的游戏规则。

  民事范畴内,法律其实是被动型的。在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扰时,积极主张权利才会获得法律的保护。那些怠于主张权利的人,法律不会上赶着去保护。游戏规则里,对自己的权利漠不关心,视同对法律的漠视。而漠视法律的人,当然得不到法律的垂怜。

  有些人会辩解说,打官司时间长成本高,最终选择忍气吞声是权衡利弊之后的无奈选择。

  这个理由很现实,无法苛责,也因此,那些不肯“忍气吞声”的人才尤为值得尊敬:他们不以事难而不为的努力和较真,在推动着社会的进步,这种进步,最终会惠及每一个人。

  今天想讲的,就是青岛金科阳光美镇一个不肯“忍气吞声”的业主。

  太阳能热水系统未贴3C认证

  乔先生是青岛金科阳光美镇B区项目的一名业主,2020年5月完成交房。

  收房之后,细致的乔先生认真的检查了房屋,发现家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没有张贴“3C”强制认证标识。

  建设方给小区的所有房屋都安装了一台“中科蓝天”牌太阳能热水系统,为电辅助加热形式。太阳能产品为合同约定的房屋标配附属产品,按乔先生理解,是含在售房款中变相销售给该项目全体业主的。

  该产品的太阳能水箱没有张贴张贴“3C”强制认证标识,水箱和集热器部分也均未发现张贴产品节能标识。乔先生以为是项目建设方的疏漏,于是向项目建设方以及物业服务公司索要。奇怪的是,多次索要,对方均不能提供该太阳能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书等资料。

  较真的乔先生认为,该太阳能产品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属于违法行为,并严重侵害到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鉴于项目建设方推诿拖延所表现出来的不屑,乔先生放弃了继续与他们打交道的努力,转而寻求职能部门的帮助。

  2020年8月20日,乔先生通过邮政快递向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城阳区市监局)邮寄了《关于申请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启动有关行政执法程序的申请》,申请该局对青岛金科阳光美镇B区项目安装的太阳能产品的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及的所有违法企业进行依法查处。谈及邮寄申请书的初衷,乔先生直言其目的有两个:一是维护法律尊严,二是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

  和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顶牛

  2020年11月17日,乔先生收到了城阳区市监局作出的《关于金科阳光美镇B区项目房屋附属太阳能产品涉嫌违法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的回复》。这份回复显示,城阳区市监局在2020年8月21日收到乔先生的申请后,经调查核实,认定乔先生举报青岛都顺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金科阳光美镇小区工程安装销售的太阳能热水器涉嫌未经3C认证、未标注能效标识问题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于2020年10月10日决定不予立案。

  乔先生对此回复并不接受,他认为,城阳区市监局在收到申请后,应该依法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而不仅仅是一份类似情况说明的回复。

  乔先生坚持认为,城阳区市监局收到其启动有关行政执法程序申请后,未在法定时间内向其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书面凭证的行政行为违法。

  而城阳区市监局则认为,该局在接到乔先生提交的申请后予以案源登记,其后进行了检查、告知、调查、询问等,根据查明的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并向乔先生作出并邮寄《关于金科阳光美镇B区项目房屋附属太阳能产品涉嫌违法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的回复》,已履行法定职责。该局主张,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该局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该局针对乔先生的申请事项已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已履行了法定职责。

  受理或者不受理,作为职能部门应该有一份正式的书面凭证,乔先生认为这是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城阳区市监局则认为,经过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也将结果通知了乔先生,就已经履行了全部职责。出具正式的受理或者不受理凭证,不是法律必须。

  双方顶牛不下,乔先生选择诉至法庭。

  法庭驳回诉讼:不在受案范围

  乔先生请求法庭判决城阳区市监局的行政行为违法,限期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书面凭证。

  行政诉讼法中规定,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法院审理后认为,城阳区市监局对乔先生案涉申请的受理程序,是其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所反映事项过程中的一个程序性环节,是其为作出处理意见而进行的过程性行为,该行为并不直接对乔先生创设权利义务。因此,乔先生单独就城阳区市监局收到案涉申请后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向其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书面凭证这一过程性行为提起本案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依法应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主张,乔先生如对城阳区市监局关于案涉申请的处理有异议,可就市监局对案涉申请作出的书面回复另行主张权利。

  也就是说,乔先生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但是乔先生可以就回复的内容主张权利。

  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意味着青岛金科阳光美镇B区项目安装销售的太阳能热水器确实存在问题,但是又不予立案。这其中的理由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是乔先生想知道的。而要得到答案,正当而又可行的途径是什么?

  至少目前,乔先生仍未找到途径。

  较真的乔先生碰壁了,但是他的执拗劲儿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重。如果像他这样较真的人越来越多,不仅会推动法律的落实,还会形成对不良现象的抵制合力,进而起到纠偏作用。

  幸福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权利的维护需要行动。如果精力实在难以覆盖自己的权益,那就为乔先生这样的执拗人儿点个赞吧,因为他们的较真,最终会惠及我们每一个消费者。

  加油,较真的业主们!

  文/楼外楼

  编辑:董楠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太阳能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