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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nooeoo.com   时间: 2024-06-13  浏览次数:37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有关规定,42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36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十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满足《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份登记、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调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131,455股,发行价格21.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99,999,991.5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8,236,66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7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382,624股,发行价格67.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999,985.28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8,679,230.6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62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507.38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16.29万元。剩余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7,316.2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8,543.68万元(含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2,338.44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529.49万元。剩余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4,529.4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4,834.58万元(含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0年9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2020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截至2021年7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1年7月23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2021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9亿元,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2年4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亿元,截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5GW高效电池和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 2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LPR利率3.65%估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0.803亿元。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太阳能网证实,仅供您参考